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引导广大党员积极主动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中共洞口县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洞发〔2010〕30号)要求,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举办全县“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候选人推荐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组织关系在洞口县的正式党员和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洞口参加组织生活1年以上的流动党员。重点推荐在一线工作的党员。
二、推荐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党员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强。
2、发挥作用明显。能按照“五带头”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勤奋敬业,勇于开拓、善于创新,清正廉洁,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在前、作风硬,勇于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在推动洞口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作出突出成绩。
3、群众广泛认可。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可。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反映。
三、推荐名额
县委创先争优办公室将根据收集到的候选人事迹材料,综合相关单位意见,报县委常委会审定20名候选人。
四、推荐办法
1、基层党组织推荐。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推荐要求,在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候选人名单,填写推荐表,报县委创先争优办公室。
2、党员、群众推荐。全县广大党员、群众以电话推荐、信函推荐、网络推荐等方式参与候选人推荐活动,要求说明推荐理由,署留推荐人真实姓名。电话推荐,拨打0739-7235278,直接向县委创先争优办公室推荐初步候选人。②网络推荐,在洞口党建网(http://www.133zs.com)下载推荐表,填写好后,直接发送至推荐邮箱:dkhdypx@126.com。③信函推荐,党员、群众以个人名义写信推荐,信寄:洞口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推荐时间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推荐、评选活动作为今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要严格坚持“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真正把工作业绩突出、基层群众广泛认可的、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党员推荐上来。
3、突出群众参与。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注重突出群众性,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推荐活动的覆盖面,使整个推荐过程成为群众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4、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党员干部群众受教育的过程,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扩大推荐活动的知晓率和影响力,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中共洞口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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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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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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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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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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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个人) 推荐意见 |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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