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守则

2004年06月17日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一、政治坚定
  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思想理论水平。
  二、党性坚强
  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私情、讲奉献不讲得失,立党为公,光明磊落。
  三、心系群众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志,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
  四、与时俱进
  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根据新情况,学习新知识,适应新形势,提出新举措,创造新经验,开创新局面。
  五、精通业务
  全面掌握工作业务知识,努力达到四会:即会调查研究、会写文字材料、会处理日常事务、会帮助基层解决困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纪律严明
  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做到循规蹈矩、令行禁止。
  七、作风扎实
  深入基层,勤于实践,求真务实,细致严谨,勤奋高效,出色做好本职工作。
  八、团结共事
  树立全局观念,组室之间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同志之间相互理解,心地坦荡。
  九、清正廉洁
  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严格执行各级党组织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起表率作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十、严守秘密
  遵守保密纪律,杜绝跑风漏气,不泄露党的机密和应予保密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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