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江镇

2011年09月20日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洞口县石江镇简介

 

石江镇位于洞口县的东大门,与隆回县接壤。因镇东峭石壁立,江水石下东流,故名石下江,简称石江。黄泥江、平溪江汇集于此,沪昆高速、320国道贯穿全境,石黄路、石水路、茶青公路等县际公路纵横交错,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辖52个村,3个社区,721个村民小组,27个居民小组,23312户。党委下辖68个党(总)支部,共有党员2887人,其中女党员335人;大专以上学历党员328人;预备党员128人,其中女党员32人。截至2010年年底,全镇总人口96214人,其中农业人口72535人,城镇人口23679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员有17560人,约占总人口的18%。全镇总面积146.78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面积约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2257,其中水田39965亩。石江镇地下资源极为丰富,蕴藏煤、铁、铜、磷、石灰石等矿产资源,其中以煤炭资源最为丰富,储量居邵阳市之最,有邵阳煤乡之称。市石下江煤矿座落本镇,产品以沫煤、块煤为主。石江有年发量4000千瓦的团结坝电站,小型水库17座,大小山塘870口,总储水量380万立方米,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灌溉面积22017亩。

2010年全镇共完成GDP12.58亿元,实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5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600元,与2009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09.6%300%30.5%。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实现了全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共完成合同引资1.65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52亿元,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完成500万元以上的招商项目11个,如:洞口县兰天新型燃料公司、老寨采石场、石江威力煤矸厂、树林鞋厂等。其中,石江商贸城、安全烟花礼炮厂、江潭生态休闲农庄综合养殖等项目,总投资都逾千万元,大大拉动了镇域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兴盛。

 

石江镇党委政府机关简介

 

石江镇政府现有干部职工123人,(其中女干部职工18人),现有科级领导干部18人,科员及以下105人。

党政班子成员共12名:

尹小龙 党委书记

王立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周安  人大主席

关辉彪  政协联工委主任

张映中 党委副书记

罗中平 党委纪检组织委员

毛友和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谭金平 党委武装政法委员

罗兴茂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镇长

尹业修  人大副主席

石建奇  工会主席

镇党委下设组织、宣传、纪检、武装和统战办。

镇政府下设党政办、财政所、计生办、民政办、信访办、城建办、综治办、司法所、统计站、农办、工会办、农技站、农机站、林业站、水管站、动物防疫站、国土所、农合办、

经管站、文化站、企业站、安全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广播站。

群团组织:团委、妇联。

 

石发[2011]71

石江镇关于成立基层党组织党务

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各村(社区)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按县委的要求和部署,全县各乡镇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为切实加强我镇党务公开工作,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镇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尹小龙  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立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周安  人大主席

    关辉彪  政协联工委主任

    张映中  党委副书记

    罗中平  纪检书记、组织委员

谭金平  武装政法委员

毛友和  宣传统战委员

罗兴茂    党委委员、副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映中

成 员:周  萍 石建奇 尹业修 邱小荣

尹华迟 王  丽 姚开才 张录金  姚学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罗中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设纪委办公室。每个村由镇党委指派驻村干部进行指导,驻村干部接受业务培训后,指导相应村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

 

中共石江镇委员会

石江镇人民政府

2011613

 

中共石江镇委员会

关于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的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中央、湖南省委、洞口县委相关文件精神,按县委要求和部署,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在全镇各级党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推进我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必须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镇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重点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三)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四)区别情况,个别指导。针对不同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目标任务

我镇党委和江潭村、干木村是全县党务公开的示范点。在7月底要高质量完成这三个党组织的党务公开,以迎接县党务公开现场会在我镇的顺利召开,并在9月上旬前,其他各村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通过努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显著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

(一)公开内容

党的基层组织要按照洞办发[2011]44号文件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党的基层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责和特点,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列入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各村党支部要注重公开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有关决策及执行情况等,结合“四议两公开”,根据各村实际确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建立党务公开目录,实行党务公开。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等,镇党委按县要求分类制定了本级党委党务公开基本目录(见附件一、附件二)和村党(总)支部党务公开目录,各村应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的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各支部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各村应制定工作方案,报镇党委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镇党委设立热线电话(0739-72659180739-7260311)、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各村也应设立意见箱,结合群众工作站工作,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完善方式方法

1、公开范围。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均应向党员公开;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

2、公开时限。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内容应长期公开;对于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逐段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屏以及刊物、党建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4、党务公开要注重统筹兼顾,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社区)务公开相结合。在公开载体上实现基础设施和网络资源共享;在公开内容上做到相互融合,各有侧重又相互补充;在工作部署上注意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二是公开与办理相结合。要密切结合党务工作有关事务的办理开展党务公开。可依托便民服务中心、群众工作站等,将相关党务部门服务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进行整合,为党员群众和基层单位提供便捷服务。

三是公开与规范相结合。党的基层组织要通过党务公开来规范党务工作,促进党务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同时通过规范党务工作进一步促进和推动党务公开。

五、分步组织实施

为确保2011年党务公开在我镇的全面实行,今年我镇党务公开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6月,镇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村支书会议,传达县、镇两级关于党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各村党支部在7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积极主动实行党务公开,并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形成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7月底完成镇党委和干木村、江潭村党总支部两个全县示范点的党务公开,其他各村原则上在9月上旬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各支部要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党务工作。

(三)检查深化阶段

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以切实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建立健全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各村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监督办法,通过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注重发挥好党代表、党风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作用。镇党委将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范围,作为党支部及支部书记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内容。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党支部及支部书记应对实行党务公开作出公开承诺,并纳入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成立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镇党政综合办、计生办、民政办、财政所、农技站、合管站、经管站、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建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务公开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实行党务公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支部是村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支部书记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支部从要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三)注重宣传教育。各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和方法、要求,提高其思想认识,调动其参与和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洞口县石江镇村(社区)委员会党务公开基本目录

 

 

   中共石江镇委员会

      2011年6月13

 

 

石发[2011]72

关于印发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推进全镇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镇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七项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石江镇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一)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二条  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核单》,提出拟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  分管领导应对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  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五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级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  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并向反映人反馈办理结果。

第四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五条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

 

第一条  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第二条  归档资料的范围:

(一)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

(二)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三)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和影像资料。

(四)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原件、领导签批意见原件及整改意见。

第三条  归档资料的要求:

(一)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二)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三)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专橱存放。

第四条  归档资料的管理:

(一)归档资料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二)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

 

(四)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严肃党务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有力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各级党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应实行公开而不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真实的,公开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

(三)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和说明的。

(四)对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没有及时反馈给有关方面,未按规定处理和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五条  责任追究方式: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二)情节较重,影响正常工作的,责令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责任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三)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责任人进行警示诫勉,责令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


(五)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  党组织应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熟悉党务工作,关心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三)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2、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反馈;

3、监督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监督党员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4、参与党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公开有关政策。

第五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 

第六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条 各单位、各部门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六)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依申请公开是指未列入公开目录,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二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三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第四条  依申请公开的办理:

(一)党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三)决定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于作出公开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等情况书面上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根据党组织的批复意见搞好公开。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七)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遵循“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负责对本级及所属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第三条  监督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采取工作督导、日常监督、定期检查、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

第四条  党组织应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督导,成立督导组,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调度、指导和检查,保证党务公开规范、有序开展。

第五条  党组织应通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等形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

各级党组织适合以网站公开的党务内容,统一在区党务公开网进行公开。村级党组织以会议、文件、公开栏公开党务的情况,要将图片资料上传村务管理电子监察系统。党组织应通过浏览网站和电子监察系统授权的相关功能,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党组织要在全镇党务公开日(每月15日),对当月党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应注重效率和检查效果,可结合工作督导一并开展,也可抽查进行。

第七条  党组织应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

知晓率主要测评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政策、内容、时间、方式等情况的了解程度。

满意率主要测评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效果等情况的满意程度。

第八条  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党务公开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石发[2011]28

 

关于印发《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分解》的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根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我镇2011年反腐败工作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镇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制订镇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和制订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督促、指导下属各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     

(五)建立和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六)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镇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职责
     1
、尹小龙(党委书记)     

(一)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研究部署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做到与经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三)负责镇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纪问题要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     

(四)定期听取镇纪委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制度的落实工作。     

(五)加强对上级党委、纪委批办的信访件和全镇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     

(六)带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2、王立平(党委副书记、镇长)     

(一)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镇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研究部署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做到与经济工作、依法行政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三)负责镇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纪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报告。     

(四)负责部署镇一级行政监察工作,定期听取监察机关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抓好政府系统纠风各项重大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负责抓好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的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政府系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     

(六)带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3、王周安(人大主席)

(一)主持人大日常工作。

(二)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三)了解代表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 

(四)负责财税征收,机关招待,用车的监督检查。

(五)带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联系单位:财政所、信用社、国税、地税、工商所

4、关辉彪(政协联工委主任)

(一)主持政协联工委日常工作。

(二)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

(三)了解政协委员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

(四)督促指导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优解难;认真执行七不准规定,依法行政,及时查处违反计划生育的案件;指导所属各村(居)委会制订好《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做好对所属各村(居)委会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   

(五)带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联系单位:计生服务中心

5、张映中(党委副书记)  

(一) 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日常工作,搞好组织协调,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二) 抓好干部管理工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持勤政廉政、依法行政。
     
(三) 负责党的建设工作,具体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教育、发展工作。      

(四) 抓好全镇信访稳定工作,完成党委分工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负责督促指导全镇的总体规划、全镇的建房审批工作、镇内的镇容镇貌工作、负责全镇的公用设施建设、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各项建设用土管理及审批。

(六)做好个人的廉洁自律的落实。

联系单位:村建服务中心、国土所

6、罗中平(纪检组织委员) 

(一) 协助党政主要领导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乡镇党委五好目标措施。   

(二)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的决定、决议的情况;负责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四)负责调查处理全镇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处分决定。    

(五)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

(六)带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7、毛友和(宣传统战委员)

(一)负责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抓好文化、教育及卫生工作。

 

(四)做好个人的廉洁自律的落实。

联系单位:文化站、卫生院、教育系统。

8、谭金平(武装政法委员)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级关于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组织领导民兵干部和民兵坚决完成各项民兵、预备役工作任务。

(二)负责搞好民兵政治教育,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工作。   

(三)组织、指导政法系统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治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和综治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五)组织、指导政法系统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治工作的先进经验。   

(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七)做好个人的廉洁自律的落实。

联系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镇属各企业单位

9、罗兴茂(党委委员、副镇长)    

(一)协助镇长抓好全镇农业工作,组织协调农业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    

(二)负责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沼气建设工作。    

(三)负责新型农机具推广使用工作。    

(四)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五)做好个人的廉洁自律的落实。

联系单位:农技站、农机站

10、周  萍(副镇长)     

(一)协助镇长抓好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三)抓好民政工作。

(四)做好个人的廉洁自律的落实。

11、石建奇(工会主席)     

(一)负责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带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女子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四)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五)抓好城建、卫生工作。

联系单位:城建办、房管所

12、尹业修(人大副主席)   

(一)协助人大主席抓好人大工作。

(二)负责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对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做好个人廉洁自律工作。

联系单位:动物防疫站、林业站

三、工作要求

各个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所牵头的工作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列入本人年度考核中。镇党委、镇纪委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项牵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牵头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同志,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中共石江镇委员会

                                  2011年4月12

 

石发[2011]67

 

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结合中央在全党号召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镇党委决定在“七·一”期间进行评比和表彰,以促进我镇党建工作和文明建设。一年来,全镇党的基层支部(总支)、全体共产党员为我镇的各项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经民主推荐、组织评选、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对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14个)

黄市村党支部    石塘村党支部    联合村党支部    金塘村党支部    拱桥村党支部    农蔬村党支部    贤竹村党支部    满竹村党支部    高家村党总支    财政所党支部    中心学校党总支  中心医院党总支      派出所党支部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党支部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21名)

严塘村党支部书记:谢正平        雷雨村党支部书记:周梓才

大山村党支部书记:谢青庚        合山村党支部书记:钟运颜

联合村党支部书记:谭清华        凫塘村党支部书记:夏春生

栗家村党支部书记:李迪兴        同乐村党支部书记:王周前

大冲村党支部书记:周后元        黄仙村党支部书记:卿光兴

马口村党支部书记:王有源        老宇村党支部书记:姚伦云

大塘村党支部书记:周学明        中山村党支部书记:罗解成

高家村党总支书记:伍玉强        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 :文建如

镇中学党支部书记:王有光        石江镇小学片支部书记:谢正良

企业站党支部书记:王铁石        七姓塘社区党支部书记:王义奇

土拱桥社区党支部书记:袁立华      

三、优秀共产党员(95名)

王道桂 文迪仁 郑晓玲 卿陆英 孙孝广 卿水庭 王岐礼 覃贤迪 谢续阳 谢乐林谢乐德 黄美壮 邱丽媛 谢桂花 谭晓林 钟细杰 谭本省 卿上进

王世清 曾和连 杨小龙 周国连 刘图站 谭正国 王小林 王金光 王建胜

姚家仲 谭余晚 李迪铁 尹华光 宁冬娥 张美娥 肖桂平 尹大丁 王慧娟

严春梅 王文虎 金小芳 尹显凡 周乐斌 任书楼 谢光智 谢续武 孙孝南

尹邦中 谢丽英 王道金 王有富 王有桂 王明洋 王有录 王小惠 王道尧

李海峰 卿小初 王周茂 王周平 周乐典 周召凡 曾本仁 周青花 谢建群

贺光前 刘建和 文迪军 谢雄鹰 刘大成 尹大英 王安民 任书信 雷金虎

尹大军 谢龙云 曾昭荣 卿上栋 彭启良 谢忠东 丁建华 孙传信 邓昭汉

曾明光 姚学锦 孙平正 卿笃红 邱小荣 张录金 谭玉桃 肖绍竹 袁卫东

王庭风 尹华明 谢光军 谢光辉(江潭中学)   谢光辉(干木中学)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为建设小康石江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石江镇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